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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
一级建造师考试一般在每年的4月或5月报名,9月下旬组织考试。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照片。
考试科目: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包含: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讯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类别)
报考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三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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